2019-10-17 10:24:56
sawchi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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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B/T 1632《钢轨焊接》初步确定分为四个部分:
—第1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; —第2部分:闪光焊接; —第3部分:铝热焊接; —第4部分:气压焊接。 本部分为TB/T 1632的第4部分。 本部分代替TB/T 1632-1991(钢轨焊接接头技术条件》和TB/T 1632.2-1997《钢轨焊接接头技术条件热处理钢轨》中关于气压焊的相关内容。 本部分参考了欧洲标准草案(铁路轨道—钢轨焊接第1.3部分移动式闪光焊现场焊接220和260级新钢轨》(CEN/I'C256/SCI/WG4/22/7 2002年12月)和英国铁道线路规范《闪光焊焊接钢轨》(RT/CE/S/001)的有关内容。 本部分与TB/T 1632-1991和TB/T 1632.2-1991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 —增加了钢轨气压焊接的设备、人员及工艺要求; —增加了75 kg/m钢轨气压焊接的内容; —修改了部分焊接接头性能指标; —修改了部分焊接接头试验方法; —修改了验收规则; —删除了“附录C钢轨焊接记录格式(参考件)”。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。 本部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。 本部分由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、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起草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丁韦、高文会、朱梅、黎连修、杨来顺。 下载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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