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JT 1027.3-1996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规范 焊接缺陷的补焊焊接材料的存放和使用管理.pdf

sawchina 2019-11-26 13:25:25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   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装中所用焊接材料的存放和使用管理要求。
    本标准适用于药皮焊条焊丝、焊带、焊剂及合金粉末等焊接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管理。
2 引用标准
    EJ/T 1027.1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规范焊接材料的验收
    JB/T 3223 焊条质量管理规程
3 焊接材料的存放
3.1 入库
3.1.1 入库存放的焊接材料,应是按EJ/T1027.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的材料。
3.1.2 在入库材料的每个包装上应打上验收合适的明显标记。
3.1.3 对库存材料应建立档案,注明材料种类、名称、批号、生产厂、出厂日期及验收报告编号。对于化学成分处于规定值上限或下限的材料应给予特殊标记,以便在母材成分处于同样情况时,可调配使用。
3.2 库存条件
3.2.1 材料存放库应清洁、干燥,不允许存放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。
3.2.2 材料存放库内应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,室内温度不得低于5'C。室内相对湿度应低于60%.
3.2.3 焊接材料应放在搁架上,架子离地面高度和离墙壁距离均应不小于300mm.
3.2.4 焊接材料应按种类、牌号、批号、规格、入库时间分别码放,当在同一搁架上堆放不同材料时,在不同材料之间应设置一定的物理间隔,避免造成混乱。
3.3 存放期间的检查

3.3.1 在存放期间,每批焊接材料应有下述明确标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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